吉隆坡12日訊:華總認為,我國將在明年成為東盟主席國而迎來「國際外交年」,並成為國際高峰會和多國領導人來訪最頻密的東盟國家,希望在團結政府領導和全民共同努力下,以更穩定的政局帶動各領域經濟成長。
華總總會長丹斯里吳添泉表示,馬幣匯率上揚成為區域表現最佳貨幣之一,今年第二季度國內生產總值取得5.9%強勁增幅,以及世界銀行上調我國今年經濟成長預測(從4.3%升至4.9%),無疑已為國家明年的經濟發展和前景,帶來了利好因素。
無論如何他也認為,在全球經濟仍然不穩定的國際客觀因素,如美國選舉、戰爭和地緣政治糾紛等影響下,包括我國在內的區域經濟還是充滿了無數挑戰,政府必須步步為營,審時度勢並通過廉政和精明理財來引領國家邁向「昌明大馬」。
他說,通過開源節流致力降低國債方面是重要的,畢竟連續多年的赤字預算案,行政開支多過於發展開支的失衡窘局,迄今仍然無法取得大幅度改善而突圍,這是值得繼續檢討和關注的。
吳添泉今天在發佈華總對國家明年度財案展望時,對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里安華領導下的團結政府,將於本月18日在國會提呈的財案,表示高度關注和充滿期許。
他希望政府在這次的預算案中,繼續全面照顧全民,包括華社領域如華教、華團和非營利公益組織等。
他也希望政府繼續通過親商親民政策,強化行政和機制改革,提升經濟的韌性、彈性和持續性,確保國家繼續維持良好的成長勢頭。
針對國家明年度財案展望,華總經收集整理後,提出以下涉及各領域的25項建議:
1:明年我國將成為東盟主席國,不論是承辦國際高峰會議或是迎來多國首腦領導人到訪,將迎來重要的「國際外交年」。政府須致力維持政局穩定,經濟穩健與人民團結和諧,在提升國際外交形象和影響力之餘,助力經濟成長乃重中之重。
2:避免擴大銷售服務稅(SST)範圍或稅率,全面關注與穩定物價,維持低通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
3:在最低薪金、漸進式薪金制和取消柴油津貼等措施下,經為中小型和微型企業帶來成本影響,建議考慮降低公司稅,協助業者提升競爭力。
4:隨著生活成本提高,許多納稅群體入不敷出,公積金存款也難應付未來退休之需,建議考慮降低中低收入群體個人所得稅。
5:儘管最大考量還是來自政治因素,建議以「漸進式」重啟、並最終以落實可負擔稅率的消費稅(SST)來取代銷售服務稅。
6:隨著公務員獲得大幅度加薪後,也應為被人形容為臃腫龐大的公共服務體系採取大刀闊斧瘦身計劃,尤其是近年來致力落實電子化、數字化和機械化作業流程後,減少人力運用已是當今全球化正常和合理的大勢所趨。
7:提高部門機構鑒管與理財水平,正視政府審查司報告,針對理財不當或涉及濫權行徑「零容忍」,採取嚴厲對付行動,以儆傚尤並確保不再浪費公帑。
8:在津貼合理化政策下,隨著取消柴油津貼後,政府明年是否進一步取消(或減少)對RON95汽油津貼,將是全民焦點所在,基於運用汽油的交通工具和生活作業各方面層面更廣泛,政府應先聽取民意確保落實到位。
9:繼續為中低收入群體(B40和M40)提供所需的生活津貼和福利支援。
10:建議把之前宣佈的豁免電子發票門檻從年營業額15萬令吉提高至50萬令吉。
11:隨著城市區房價上升,擁屋成本不斷高漲,應探討延長房屋貸款期限(現有的房貸期限為最高35年或借貸者年滿70歲),可考慮借鑒一些國家採取的「兩代人借貸或攤還」方式落實。
12:繼續強化招商引資,通過稅務獎掖、產業園區設備和基礎建設等優惠,引進外國投資廠商入駐,為國人提供優質就業機會,刺激地方經濟,穩定馬幣並帶動國家經濟成長。
13:為「2026大馬旅遊年」加強準備,與各州政府配合提升旅遊區基礎建設,全國機場管理和設備,通關服務,航班和公共交通、導遊人手和宣傳等,確保及時到位。
14:繼續提升國貨運動,加強內需,提供更優惠稅務獎掖,鼓勵本地廠商出口國貨到海外賺取外匯。
15:加大「榴槤外交」,包括山竹和波羅蜜到中國廣大市場,通過州政府配合提供所需農業地,擴大產量和質量。
16:提供更優惠和吸引力的獎掖,包括安排就業崗位等,招攬更多海外專才回國服務,協助國家在各領域發展。
17:全面督促將在明年晉入最後一年的第12大馬計劃工程進展,並為2026年(至2030年)開始的第13大馬計劃擬定全面均衡的國家硬體發展方略,尤其是被列為國內發展較落後6個州屬(沙巴、砂拉越、登嘉樓、吉蘭丹、吉打與玻璃市)的基礎實施等領域發展。
18:啟動和加快大型基建發展計劃,如隆新高鐵、泛婆羅洲大道和東海岸鐵路等,帶動沿路周邊城鎮,以及國家經濟各領域發展。
19:增加東馬砂拉越與沙巴撥款,注入更多計劃,協助帶動經濟各領域並均衡東、西馬發展。
20:繼續提升全國華人新村發展,通過州政府配合延長地契或頒布永久地契,並撥款提升基礎實施、發掘旅遊潛能,美化環境和深化新村商企活動。
21:提供和增加華社領域常年撥款,包括撥款資助華團、華社非營利民間組織、福利、慈善與宗教團體,並為有關團體提供對外籌款豁免所得稅的放寬和優惠條件。
22:為包括華小、華中和獨中等各源流學校提供製度化和合理化發展,包括建校、遷校和發展所需的撥款在內,並在財案中清楚列明。
23:制度化撥款國內3所華社民辦大專院校,即南方大學學院、新紀元大學學院以及韓江大學學院。
24:制度化撥款供包括華社在內的各族民間團體推動文化藝術工作,例如每年由華總主催,各州華堂屬會承辦的年度全國華人文化節;全國舞蹈節;廿四節令鼓觀摩;年度漢字活動;大專青生活營和各類文學創作等,以減輕民間團體協助政府推動國家文化的財務負擔。
25:制度化撥款資助各族民間團體設立的文物館、博物館和歷史景區導覽與文史研究活動等,包括由華總設立的「馬來西亞華人博物館」等在內,以減輕有關團體負擔,並鼓勵民間團體協助政府維護和推廣全民文史和文物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