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廿九日訊)沙巴前首長拿督楊德利表示,我國應該設法令菲律賓在沙巴設立領事館,以讓頻頻向我國索權的蘇祿後裔斷了妄想。
「在蘇祿或菲律賓歷史上的任何時候,沙巴從未被蘇祿或菲律賓擁有或統治。所謂1878年1月22日的條約根本無效,因為汶萊於1877年12月29日已和奧維貝/丹特(Overbeck/Dent)簽署割讓條約。」
也是沙巴進步黨主席的他對海牙上訴法院對馬來西亞有利的裁決如此回應。
他說,這是個好消息,因為馬來西亞已經成功擊退那些自稱是已不復存在的蘇祿蘇丹國繼承人的妄想。
「看來蘇祿索賠人的努力讓他們及其經濟支持者付出了代價。」
毋須通過國際法院
楊德利還表示,由於大馬已於2001年在國際法院中擊敗菲律賓通過利吉丹島/西巴丹島案的嘗試,所以根本不需要再度把菲律賓/蘇祿索土事件帶上國際法院。
「國際法院裁定,菲律賓未能證明其在利吉丹/西巴丹案中擁有『合法利益』。菲律賓試圖干預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之間的利吉丹/西巴丹群島案件,聲稱他們(菲律賓)基於對沙巴的主權主張而擁有利吉丹/西巴丹群島。菲律賓的嘗試被國際法院(2001年)放棄。」
他說,有大量文件證據表明,現已不復存在的蘇祿蘇丹國和菲律賓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北婆羅洲(現為沙巴)的任何地區。
大馬政府須向菲律賓/蘇祿人民明示,停止枉然對沙巴索土行為,而這也符合他們本身利益。讓大馬沙巴和菲律賓邦薩摩洛維持良好鄰邦雙贏關係,和睦共昌。
「讓居住在沙巴的菲律賓籍人享有所渴求的、長期以來遭其本身政府(菲律賓共和國)拒絕的領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