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2日訊:「我沒有能力(聘請律師)」。沙巴最大販毒集團11人今天正式被控,其中1名被告表示他沒有能力聘請律師。
根據《馬來西亞前鋒報》報導,第11名被告今年49歲,他告訴法庭,他無力聘請律師代表他處理此案。
身穿黃色T恤和黑色長褲的被告一臉悶悶不樂地告訴法庭翻譯,沒有錢聘請律師。
另外,第五名被告據信是該集團的領導人,41歲的他擁有「拿督」頭銜,但沒有律師代表。
他告訴法庭,他在吉隆坡有一名代表他的律師。
2名被告以及其他9人,被控於2015年至2023年12月24日期間經營販毒集團。
對於這一罪行,所有被告均根據刑法典[第574號法令]第130V(1)條被指控,並可根據該條受到懲罰。若罪名成立,可處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