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九日訊)州議員今日通過設立沙巴特別信託基金,彌補可能的撥款不足,以及分配資金以應對不可預見問題,比如自然災害。
沙巴州議會今日通過了《1964年政府信託基金法》(1964年第9號)修正案,這項修訂是為了遵循1957年財政程序法第10(1)(b)(i)條例的要求。
沙巴財長拿督斯里馬希迪提出了名為「2023年政府信託基金法案(修正案)」的法案,他表示,有許多計劃和活動未在供應和發展支出分配中列出,以及需要建立處理不可預見的問題,例如在發生自然災害時。

因此,他說,沙巴政府主動設立沙巴政府特別信託基金,乃用以彌補可能的撥款不足,以供分配給各部門和機構,包括以下計劃和活動:
i)自然災害預防和恢復計劃,包括水災、颱風、火災、地震、山體滑坡、乾旱、疾病暴發和流行病;
ii)扶貧計劃;
iii)提供社會服務設施的計劃,其中包括提供學習設備設施和保健設備;
iv)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服務,包括橋樑、道路、斜坡和其他支持設施的建設、修復和升級,包括提供電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和
v)經特別委員會批准的、未包含在援助水災、火災等災民等事項中的任何支出。
馬希迪表示,特別信託基金的財政來源,是沙巴政府年度支出中信託基金的捐款,目前金額尚未確定。
此外,他說,特別信託基金可以接受政府機構的捐款;法人團體;非政府組織(NGO);以及來自個人和慈善家的。
馬希迪表示,州政府特別信託基金也作為一項備放聯邦撥款的準備措施,即若在未用完有關撥款下,聯邦政府同意不撤回當前財政年度的任何撥款。
他說,沙巴財政部將管理和控制特別信託基金,為此,財政部常務秘書將任命一名會計官員,負責信託基金資金接收的會計工作。
「因此,設立這個信託基金對於確保州政府有足夠的資金來彌補撥款不足非常重要,特別是為了確保本州的發展計劃能夠順利實施,包括在人們面對困難時期,州政府需要立即援助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