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7日訊|沙巴與砂拉越高等法院今日作出歷史性裁決,確認沙巴有權獲取聯邦政府自該州取得的40%淨收入,標誌著沙巴人民長達半世紀爭取憲法權益的重大勝利。
法院明確指出,《聯邦憲法》第112C及112D條所賦予的40%特別撥款(Geran Khas 40%)並非可協商的恩惠,而是自1963年馬來西亞成立以來便被明文保障的憲法權利。
沙巴法律協會(SLS)前會長拿督陳權芳在裁決後發表聲明表示,這是「屬於全體沙巴人民的勝利」,象徵著長久以來對公義的信念終於獲得回應。
他形容這項裁決是「歷史轉捩點」,成功糾正沙巴權益被忽略近50年的不公,並重申:「半個世紀以來,建國時的承諾被遺忘。今日,法院恢復了這些承諾,重建法治的尊嚴。」
法院同時澄清,1969年的修訂命令並未廢除或改變40%權益的原始條文;相反,憲法所保障的分配機制始終存在。
陳權芳指出,該裁決也肯定了沙巴州政府在維護憲法地位與釐清1964年至1968年間聯邦收益分配歷史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強調「州政府所接收的臨時款項,並不影響沙巴在憲法下的固有權利」。
此外,法院宣布,2022年頒布的《檢討命令》部分條文及其後續第3與第4次修訂命令因程序缺陷被撤銷,但不影響自2022年起應付予沙巴的40%撥款。
依據判決,聯邦政府須於90天內與沙巴州政府展開談判,並於180天內就1974年至2021年間的聯邦收益欠款達成共識。該筆欠款被視為「持續性債務」,須以直接支付或憲法補償形式償還。
陳權芳強調,這項裁決重新確立了憲法秩序,呼籲聯邦政府尊重司法程序並全面執行法院命令。
「雖然聯邦仍可提出上訴,但若這樣做,將削弱其履行MA63承諾的誠意,尤其是當歷屆政府屢次表態支持卻未曾兌現時。」
他同時警告,沙巴法律協會將「堅決反對任何試圖上訴或削弱該裁決的行動」。
陳權芳強調,這項判決並非對抗聯邦,而是「屬於整個馬來西亞的勝利」,象徵著聯邦願意信守建國承諾,「真正的團結建立在尊重之上,而非忽視。」
「今天,沙巴的聲音被聽見了;今天,正義被伸張了;今天,歷史見證1963年的承諾終於在2025年兌現。」
他最後表示,這項裁決結束了沙巴的「失落歲月」,恢復了正義與平衡,也為馬來西亞的憲政體制注入新力量。
「落實這項裁決,不只是為了沙巴,更是為了強化整個馬來西亞的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