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5日訊:反貪會首席專員丹斯里阿占認為,有必要重新審查2,000多項過時的法律。
據《馬來西亞前鋒報》報導,他說,這項過時的法律需要由執行該法律的相關機構進行審查。
「我只是提了一個例子,就是《1956年選舉罪行法令》。有些條文可能需要考慮,例如第9條下的罪行,就是不能在競選期間舉行宴會。」
「我個人認為,由於當今時代,這項規定已不再實用。宴席也許是常有的事,各方都有宴席。因此,他們認為應該制定現有的法律。」
「不過,如果想在幾個月內完成,那是不可能的。因此,現在優先關注重要的法律。」
此前,首相署(立法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表示,政府準備重新評估3000多項與當前局勢不再相關的過時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