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0日訊:沙巴州財長拿督斯里馬希迪駁斥反對黨領袖沙菲益的說法,否認2019年民興黨執政期間償還10億令吉債務是其財政管理成果。
馬希迪今日發表聲明指出,沙巴州政府於2019年償還的「州政府債券(2014-2019)」本金,實際上源自國陣政府早前的審慎財務規劃,並非民興黨政府特別推出的舉措。
「該債券是在2014年12月國陣執政時發行。根據馬來西亞國家銀行規定,必須設立一個專門的信託基金——『債券償還信託基金』(Kumpulan Wang Amanah Bagi Bayaran Balik Bon),以確保債券到期時能全額償付。」
他解釋,按照債券條款,州政府必須在5年間(2014年至2019年)每年向該信託基金存入2億令吉。
「當民興黨於2018年接管州政府時,償債所需的大部分資金早已到位。到了2019年,信託基金內已有10億令吉,因此能一次性全額償還該債券。這完全是前朝政府精心財務規劃的成果,而非民興黨的新政策。」
馬希迪強調,沙菲益將這筆償債行動包裝為民興黨財政能力的證明,是一種錯誤的說法。他並提醒,自己早在2024年7月的州議會總結發言中,已經公開澄清此事。
「現任政府將一如既往,向民眾提供清楚、正確的州財務資訊,不會對任何誤導性言論置之不理。」
據悉,沙菲益多次聲稱2019年其領導的州政府成功清償前朝留下的10億令吉債務,以此作為其財務管理優越的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