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廿八日訊)1名男子刑事恐嚇威脅要燒掉前妻的房子罪成,斗湖法庭判處3年監禁
據《馬來西亞前鋒報》報導,33歲的被告承認刑事恐嚇1名婦女。
被告被指控於9月22日晚上9時30分,在斗湖阿拔士路前往前妻的房子並倒柴油,聲稱將燒燬前妻的房屋。
因此,被告觸犯《刑法典》第506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事件起因是被告不被允許見到他們最小的孩子,這導致被告憤怒並威脅要燒燬前妻的房子。
根據警方報告,被告於第二天(9月23日)上午10時30分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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