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日訊:13名少年今日在拿篤地庭被控上個月謀殺1名17歲的男學生。
雖然如此,所有年齡介於16歲至19歲之間的被告都沒有供述,這是因為謀殺案屬於高等法院管轄。
根據《馬來西亞前鋒報》報導,所有涉案的少年都被指控3月21至22日之間,在拿篤學校內共同殺害1名17歲的男同學。
他們是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以及該法典第34條文,罪名是死刑或不少於30年但不超過40年的監禁,並可被鞭打最多12次。
由於涉及青少年案件,審訊閉門進行,只有被告的家人被允許進入法庭。
法院將今年5月16日定為重審此案,同時等待化學報告和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