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三日訊)總檢察署強烈譴責自稱蘇祿蘇丹繼承人公然無視事實的所有指控。
根據馬來西亞前鋒報報導,總檢察署發出文告,譴責了保羅科恩在5月28日的信函中所寫的每一項指控,既要求我國立即支付總計164.12億美元(約合750億令吉)的款項,包括另外10%的利息。
總檢察署指該信函於5月29日收到,並指保羅科恩代表的是自稱蘇祿蘇丹的後代。
據說這筆款項是支付給律師和專家以及仲裁程序的費用,因為馬來西亞故意不遵守已經決定的「最終裁決」。
文告說,信件內容也給人不準確印象,並誹謗大馬政府在處理索賠時採取的法律行動。
該署提到,信中也指我國政府故意不遵守仲裁員斯丹帕的最終裁決及所採取的行動,這是很過分的指控。
該署補充說,事實上,索賠人在法律程序仍在進行的情況下提出支付「最終裁決」的索賠時是很過分的。
該署說,政府堅決反對「最終裁決」,並堅持不承認斯坦帕之前所做的所有行為的立場。
事實上,總檢察署的聲明並沒有承認任何該個人曾經發佈的所有決定和「裁決」,因為它們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基於科恩信中的虛假指控,總檢察長代表政府作出回應,並清楚說明了有關索賠的案件事實。
此外,已針對保羅科恩的聲明及不公平指控總檢察長事件在6月1日報案,以便可以對任何觸犯大馬法律的刑事罪行展開適當調查。
總檢察署將繼續採取一切必要步驟,包括採取法律行動,終止蘇祿蘇丹繼承人的所有索賠,以確保馬來西亞的利益、主權豁免和主權等方面始終得到保護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