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王宮發表聲明的7個小時後,首相辦公室傍晚6時50分發聲明,回應元首的聲明。
文告堅稱,政府所採取的行動都是有序的,並且有根據法律規定和聯邦憲法採取行動。
文告說,內閣已決定建議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在召開國會特別會議前撤銷緊急狀態條例。
首相辦公室29日發文告指出,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裡達基尤丁的聲明引起國家元首是否同意撤銷緊急狀態條例的質疑。
「因此,首相丹斯裡慕尤丁和總檢察長已要求在7月27日中午12時覲見國家元首。」
「在覲見國家元首時,首相已再次(向元首)提出有關內閣建議取消緊急狀態條例的事項,以及解釋有關反對黨試圖在國會會議製造的混淆。」
文告解釋,內閣是在本月21日的會議上,決定撤回所有的緊急條例,並在次日(22日)接獲總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