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大人需要注意,勿攜帶12歲及以下孩童進入商店和公共場所,以免接到罰單。
沙巴行動管制令標準作業程序闡明,除了緊急事件、接受治療、教育和鍛煉外,12歲及以下孩童,不可前往營業場所或公共場所。
沙巴警察總監拿督哈扎尼表示,行管令實施至今,州內沒有父母違令中罰。
基於病毒正在社區傳播,違令帶兒童至上述冠病感染高風險地點的父母或監護人,將會遭到對付。 至於70歲以上長者,則不鼓勵前往上述高風險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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